河北中醫學院關于做好推薦
第四屆國醫大師和第二屆全國名中醫工作的通知
第四屆國醫大師和第二屆全國名中醫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1-10-21】 點擊數:【】
機關各部門、各二級單位及各附屬單位:
根據《河北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轉發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評選第四屆國醫大師和第二屆全國名中醫的預通知的通知》(冀中醫藥函〔2021〕107號)精神,為做好我校第四屆國醫大師和第二屆全國名中醫評選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我校成立第四屆國醫大師和第二屆全國名中醫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評選推薦工作的組織領導。名單如下:
組 長:姜建明 高維娟
副組長:孫士江 王占波
成 員:高淑輝 劉錫林 李志杰 吉恩生 馬小順
郭登洲 裴 林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校人事處,負責評選推薦的日常工作。
二、推薦名額
國家分配我省國醫大師推薦名額2名、全國名中醫推薦名額4名。根據省有關文件精神,我校現有符合評選基本條件人選22人,推薦至省中醫藥管理局參選人數最多不超過7人。
三、推薦條件
詳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評選第四屆國醫大師和第二屆全國名中醫的預通知》(國中醫藥辦人教函〔2021〕255號)。
四、評選程序
(一)個人申報。個人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填報相關表格。
(二)所在單位推薦。按照評選條件,由申報人所在單
位民主擇優推薦、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后,報學校人事處。
(三)學校組織專家評選。人事處牽頭組織專家對參選人員進行評審,確定推薦人選。
(四)公示。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經校黨委常委會研究
同意后確定推薦人選,并征求組織人事和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后,在全校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評選條件、推薦對象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等,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如無異議,人事處負責將推薦人選有關材料報省中醫藥管理局。
五、有關要求
(一)報送材料
推薦人選報送材料包括:
1.推薦工作報告;
2.《第四屆國醫大師和第二屆全國名中醫推薦對象匯
總表》一式五份;
3.《第四屆國醫大師推薦審批表》、《第二屆全國名中醫推薦審批表》一式五份并附電子版光盤;
4.推薦人選基本情況、主要事跡自我介紹視頻光盤;相關學術成就、榮譽獎項等佐證材料。佐證材料應裝訂成冊。
(二)報送時間
各二級單位將有關材料于2021年10月25日前報人事處。同時將電子版發至hbzyxyrsc@163.com。
六、其他未盡事宜見國家及省相關文件(附后)。
聯系人:張季芳 聯系電話:89926065
附件1: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評選第四屆國醫大師和的第二屆全國名中醫的預通知
附件2:關于轉發《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評選第四屆國醫大師和第二屆全國名中醫的預通知》的通知
附件3:推薦對象匯總表
附件4:國醫大師推薦審批表
附件5:全國名中醫推薦審批表
河北中醫學院人事處
2021年10月21日